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科研[2026]7号: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山西省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3-19  来源:   点击量:

各二级单位:

2026年度山西省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课题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工作条例》,深入挖掘和提炼我省思想政治工作的优秀经验与创新成果,推动形成我省高质量发展思想引领研究课题,以新气象新作为加快推进新时代文化强省建设,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山西篇章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力量、有利文化条件。

二、申报要求

1.选题方向

2026年度思想政治工作课题选题分为定向选题、非定向选题和委托选题三种。

定向选题为:各单位参考《2026年度山西省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定向课题选题方向》,自行拟定课题题目,提出立项申请;

非定向选题为:各单位根据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实际情况,自选研究方向,自行拟定课题题目,提出立项申请;

委托选题为:省政研会根据需要,就部分重点课题委托单位或专家开展研究,委托课题直接立项。

2026年度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以定向选题为主要选题方式,每名课题组成员(含课题负责人和其他课题组成员)只能申报1项课题。申报课题已获得其他资助,同时多头申报或者以已立项课题或结项课题重复申报的,取消评审资格。

2.选题要求

立项课题以应用性研究为主,围绕落实我省中心工作,突出问题意识,强化问题导向,把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作为选题的立足点和着眼点,立足“小切口”,写好“大文章”;立项课题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突出实践意识,着力为山西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持,为省委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立项课题要有丰富的理论支撑,突出时代意识,强化核心价值观引领,充分焕发三晋文化时代光彩;立项课题研究思路和视野要开阔,文风要精简实用,突出创新意识,强化创新思维,力求主题鲜明、角度新颖、表述准确;立项课题管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按文件引导、自主申请、平等竞争、专业评审、择优立项的原则进行。

3.报送要求

申报材料由各单位统一汇总后报送,要确保申报材料一次性报送完成。申报人于2026年4月25日前将《2026年度山西省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课题申报表》《课题设计论证活页》和《2026年度山西省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课题申报单位汇总表》(以上材料均为A4纸双面打印,一式2份)报送至17号楼101室。并将以“学院+山西省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课题+姓名”命名的Word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sxdzkjxykjb@163.com。

三、立项和结项要求

省政研会秘书处择期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对符合条件的课题予以立项并给予适当的经费支持,鼓励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给予配套研究经费。省政研会秘书处将根据工作需要,抽取部分申报课题进行现场答辩。

通过立项申请的课题组要认真组织课题研究,坚持高站位与小切口相结合,鼓励围绕中心、百花齐放、立足实践、聚焦发展,提倡“短、实、新”文风,摆事实、列数据、讲逻辑,准确发现问题、透彻分析原因、提出切实建议、形成课题成果。

中期成果在《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山西日报》《前进》《山西经济日报(思政版)》和省政研会会刊《探讨》上发表的,结项评审过程中可作为重要评审依据。

课题成果提交时间和相关要求以立项通知书和立项文件为准,省政研会秘书处将组织汇总、审核、验收课题项目,对通过结项评审的课题颁发结项证书并对其中的优秀课题予以通报表彰。

四、组织领导

1.本次申报由各市政研会、各团体会员单位政研会和省直有关单位负责推荐申报。不接受未经上述单位签署意见的个人或组织直接申报。各市、各单位要把课题申报工作作为落实我省思想政治工作责任清单的具体举措,认真做好课题申报的组织、宣传工作,积极动员本地区、本部门及下属单位申报课题,并做好课题研究的保障、辅导、监管等工作,力争推出一批质量好、水平高的课题成果。课题结项后可作为政工职称等相关职称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

2.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要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负责对申报课题初评初审,严格把好申报质量关。按照要求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对申请书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特别是对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可行性,课题组是否具备完成研究任务的条件,进行认真审核,并签署明确意见。在课题研究过程中,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要加强对补助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审计等工作。

3.为避免一题多报、重复立项、交叉申请等问题,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要严格核查以下情况:(1)申请人是否通过本人人事关系所在单位进行申报,申请人是否为本单位在岗在编人员,个人身份等信息是否准确无误,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2)课题组成员是否在本年度仅申报一项课题。如出现弄虚作假现象,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对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4.各市政研会应参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各地市思想政治工作实际,积极组织开展本市的思想政治工作课题研究工作,筹措专项经费对课题组进行资金扶持,努力推出一批有分量、有价值的研究课题,为各地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联系人:孙文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