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及相关科研人员:
为了更好地组织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进一步提高基金申报项目的质量,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有关通知要求,现将我校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仔细阅读《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各二级单位及科研人员请仔细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https://www.nsfc.gov.cn/)上《关于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托单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2026年度项目指南》。注意:申请政策变化以《2026年度项目指南》为准!
二、时间安排和要求
时间安排 |
具体内容 |
1月24日-27日 |
二级单位按基金委平台账号申请模板《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平台新添加人员》(附件3),收集本单位需申请账号的人员相关信息,于2026年1月25日16:00点前将电子版发送至sxdzkjxykjb@163.com(附件及邮件主题标注:学院名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平台账号申请)。 注:1月26日-27日将集中开通账号,账号开通后申请人将收到系统登录邮件,请于72h内完成激活,逾期不再受理。 |
1月27日-3月9日 |
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pmpweb/login),按照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在线填写申请书,完成撰写后应及时通过系统提交。注意:申请书必须由申请人本人撰写,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
3月10日-11日 |
二级单位完成申请书研讨、修改,并按科研部提供的《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形式审查表》(附件4)进行形式审查工作,申请人须在审查表上签字。 |
3月12日16:00 |
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将各申请人的申请书(标注:姓名+学院名称+项目名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及《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打包发送至sxdzkjxykjb@163.com(附件及邮件主题标注:学院名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五份,《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形式审查表》(附件4)、《二级单位承诺书》(附件5)、《申请人承诺书》(附件6)各纸质版均一式一份报送至17号楼101室孙老师处,科研部将依据此清单逐项审核、受理。 |
3月13日 |
科研部对二级单位报送的项目进行逐一评议。 |
3月14日16:00 |
申请人对申请书进行最后修改并提交。 |
3月16日16:00 |
科研部对二级单位报送的项目清单进行核实并逐一确认提交。15:00学校完成系统推荐、报送工作(申报系统将于16:00关闭) 注:申报书返修再提交最后期限!!! |
三、2026年项目申请新变化
1.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附件及有关规定,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2026年,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B、C类)、试点设立的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其余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申请人应当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严格开展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重大项目预算评审。项目申请中有合作研究单位的,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协商确定研究内容分工,并会同双方所在单位协商确定合作研究协议(合同)。对于经双方协商约定转拨合作研究资金的情况,项目申请人与参与者应当根据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分别编制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总预算并提交自然科学基金委。
3.申请人应当根据申请书研究内容从“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和“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中选择一类研究属性。其中,“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是指选题源于科研人员好奇心或创新性学术灵感,且不以满足现阶段应用需求为目的的原创性、前沿性基础研究;“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是指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或国家需求为牵引的基础研究。
对于试点分类评审的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和重点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结合申请人所选择的研究属性,组织专家进行分类评审。
4.申请人应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格式个人简历文件。个人简历中列出的代表性论文应上传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格式的扫描件。
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在填写论文等研究成果时,应当根据论文等发表时的真实情况,如实规范列出研究成果的所有作者(发明人或完成人等)署名,不得篡改作者(发明人或完成人等)顺序;对于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还应当如实注明本人署名及贡献情况,不得虚假标注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不得改变作者排序含义,不得夸大个人贡献。代表作个人贡献信息的采集范围为各类项目的申请人以及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的骨干成员。
5.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合作创新研究团队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和重大项目,其研究期限由信息系统结合项目类型自动生成,申请人不可更改。
6.为减轻科研人员申请负担、提升申请质量,2026年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申请书结构框架已调整,申请人务必在信息系统中下载并填写最新版申请书。
7.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应当如实、准确填写依托单位或者合作研究单位有效聘用的职称(若是内聘职称,内聘职称的聘用单位应当具有相应职称的评审资质),严禁提供虚假职称信息。依托单位应对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的职称信息进行审核,确保符合上述要求。
8.申请人在撰写申请书时,如果借助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跟踪研究动态、收集整理参考文献,必须由人工核实生成式人工智能生成信息和参考文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申请人应当对使用的生成内容负责,应当全面如实声明使用情况,按照《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负责任研究行为规范指引(2023)》等国家有关规定对相关内容进行标识,标识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在文本的起始和末尾适当位置添加相应的文字提示等。不得使用由生成式人工智能直接生成的申请书,不得使用未经核实的生成内容。
9.对于卓越研究群体项目申请人,可在2026年3月11日-13日完成卓越研究群体项目预提交,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提供预先查询是否符合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联合限项规定的服务。
10.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当认真阅读关于项目申请书内容相似度的提醒,并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
11.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如涉及科技伦理敏感领域的,应经过伦理审查。
12.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四、注意事项
1.所有类型项目申请均采用在线填写方式;(1)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可联系二级单位申请开通账号;(2)已有系统账的,无需重新开通,使用原有账号即可;(3)已有系统账号但忘记用户名或密码,请自行前往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登陆页使用“找回用户名/密码”功能,即可通过自行发送激活邮件找回用户名和密码;(4)若因使用邮箱已停用等原因无法找回联系科研部变更邮箱地址。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各类型项目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应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并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依托单位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
3.项目获批准后,依托单位需补交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并将其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信息系统中提交的最终电子版申请书保持一致。对于未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签字盖章材料的,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4.对于涉及人体实验、动物实验和其他伦理行为的研究项目,要求提供伦理委员会的纸质证明,并作为附件上传电子版。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不得出现任何违反科技保密和科技安全规涉密信息、敏感信息。
5.为顺利申请,请申请人提前登录系统维护个人信息,生成最新版个人简历。
6.申请人须是我校教师或正式聘任人员(要求聘期覆盖所申请项目的执行期),原则上教授、副教授及博士均需要申报。若参与外单位申报需提交《2026年度参与外单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承诺书》(附件9)至17号楼101室。
7.请项目申请人和学院严格遵守时间要求,按时提交材料。
8.科研部只接收二级单位统一集中报送,不接受个人提交申请,逾期或资料不全的不予受理。
9.形式审查是为杜绝申请书由于非学术原因导致的申请失败,请各单位和项目申请人认真自查,原则上提交后不再退回修改。
五、特殊说明
为防范学术不端行为,避免重复资助,自然科学基金委自2013年起将通过计算机软件对申请书内容进行比对,特提醒申请人注意:
1.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类型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申请;
2.受聘于一个以上依托单位的申请人,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通过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
3.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4.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提出重复资助申请。
以上情形如有查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对确有学术不端行为者将提交监督委员会处理。
5.申请人及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六、科研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地点:17号楼101办公室
联系人:孙老师
邮箱:sxdzkjxykjb@163.com
科研与对外合作部
2026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