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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2025]43号:关于开展2025年度山西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1-06  来源:   点击量:

各二级学院:

根据2025年山西省科技厅关于开展山西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验收工作要求,开展山西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验收。现将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及结题形式

本次验收范围为2022年获批的山西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面上青年项目),项目执行期为2023年1月—2025年12月。

二、材料报送要求

1.项目验收前:

(1)验收材料一式7份,结项所需材料需装订成册(先用夹子夹好,无需胶装),装订目录详见附件1。装订顺序为:《科技报告收录证书》、《科技报告》、《项目验收报告》(附件2)、附件材料(包括计划任务书、项目研究发表的论文、专利、奖励等复印件)。7份验收材料中至少两份附收录证书原件、结题报告原件。项目负责人须以学院为单位在2025年11月10日18:00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17号楼325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sxdzkjxykjb@163.com。

(2)《山西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验收意见》(附件3)和《山西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成果统计表》(附件5),须单独提交电子版

2.项目验收:

项目负责人应按照汇报提纲(参考附件4中“山西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验收汇报提纲”)制作ppt(10分钟),做好汇报准备。验收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9:00。

3.项目验收后:

(1)《山西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验收报告》一式5份(附件2);

(2)验收材料:按附件1要求装订,一式5份。顺序为《科技报告收录证书》原件、《科技报告》、《项目验收报告》原件、附件材料(包括计划任务书、项目研究发表的论文、专利、奖励等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1.项目负责人应实事求是地填写相关报告,对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注意知识产权保护,如有不适宜公开的内容,须进行脱密处理。

2.项目负责人撰写报告时,不得将待发表(除已具有收录证明的)或未标注山西省基础研究计划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

3.项目验收报告第二部分“研究工作内容”,篇幅应适当、不需太长,不宜全篇照抄照搬科技报告中的内容。

4.验收后的项目材料电子版以“2025验收+学院”命名,由系部统一发送至邮箱sxdzkjxykjb@163.com。

5.各单位按通知要求及时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6.项目因故不能按期完成须于11月10日前提交一式4份延期申请表(附件6)。

联系人:王康 1513517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