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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2025]30号: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临汾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9-09  来源:   点击量: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支撑引领全市高质量发展全面提质提速,按照《临汾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临政规发〔2025〕1号),现将2025年度临汾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计划类别

本次为重点研发计划、科技成果转化引导专项、科技战略研究专项三类。

二、申报基本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须为临汾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包括中央驻临企事业单位)。

2.项目申报单位具有开展科研活动的基础,有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人才、技术装备、配套资金筹措等条件以及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3.项目承担单位和合作单位具有良好的信誉,优势互补,分工明确,责权利清晰。项目申报单位、合作单位应当具备良好的诚信状况,无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申报单位、合作单位近三年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等问题不予支持。

4.同一单位只能通过一个项目组织部门进行申报,已获得其他财政支持的项目、同一单位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得重复、多头申报。

5.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开拓创新意识、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信誉,必须是申报单位、合作单位在职或聘用的科研人员,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含中级)。具体要求以各申报指南为准。

项目负责人承担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在研或逾期未验收的项目,不予支持。

6.申报重点研发计划、科技成果转化引导专项的项目须在“山西科技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kj15331.com)登记备案,并提供登记编码截图。

7.项目实施年限一般为1-2年。

8.重点研发计划、科技成果转化引导专项项目支持额度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科技战略研究专项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0万元。

三、申报基本材料

见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四、申报程序、时间和受理方式

1.2025年度临汾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采取网络申报与书面申报并行的方式,实行归口管理、逐级申报。项目申报材料经组织推荐部门网上确认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涉密项目按有关保密要求执行。

网络申报成功后,申报单位将申报系统生成的书面申报材料(包括申报材料和上传附件)用A4纸双面打印、按顺序将申报材料和附件简装成册一式六份按要求签字盖章后报送至科研与对外合作部。

申报网址:临汾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https://lfkjjhxm.com/static/client/index.html(点击项目申报进行申报)

网络申报受理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1日,申报截止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修改、补充申报材料

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0日

2.项目申报单位和组织部门要严格履行项目审核推荐职责。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有法人主体责任。组织部门要切实强化审核推荐责任,对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会同社会信用管理部门对项目申报单位社会信用情况进行审查,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

3.业务受理单位和联系电话:见各计划申报指南。

4.山西科技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交易服务平台、临汾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咨询电话:    

临汾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   李俊 丁士峰  0357-2011392


联系人:王康 1513517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