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相关规定,现将2024 年度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鉴定结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对照本单位2024 年立项情况通知相关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做好结项工作。
1.各项目负责人要认真对照项目申报书中的承诺事项,积极完成项目研究,并按结项要求充分做好材料准备(具体要求见附件1)。
2.各单位应对提交的材料认真审核,统一汇总,并填写《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请结项鉴定汇总表》(附件2)。
3.各单位应将加盖公章的附件2纸质版及审查合格的结项材料一式两份于2025年10月9日前报送至科研与对外合作部,逾期不予受理。
4.各单位应按附件1要求整理报送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结项材料不予收取。
5.各单位应同时将相关材料电子版按照单位名称+结项材料(人数)的形式打包发送至邮箱sxdzkjxykjb@163.com,并确保电子数据与纸质材料一致。
联系人:王康 1573517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