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现转发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山西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名额
本年度高校经省教育厅申报名额为 10 个。各高校需依托省级以上优势学科专业、特色学科专业和重点学科专业,围绕有待工程化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良好市场前景、处于省内领先水平的重大科技成果,组织研究力量,申报工程研究中心,每校限推荐 1 个。与省重点产业链链主链核企业、省级重 点专业镇联合组建的工程研究中心优先推荐。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1. 聚焦重点领域。各高校应对照《通知》明确的重点领 域,择优推荐确实从事关键核心技术研发的科创平台。鼓励高校联合行业龙头骨干企业、重点科研院所等,以“产学研用”深度融合模式组建创新联合体共同申报。
2. 严格申报条件。各高校要对照《山西省工程研究中心 管理办法》,严格落实《通知》申报条件中“管理制度”“人才队伍”“支撑条件”“研发能力”等方面的具体要求,确保规范完整,切实提升申报力量。
3. 杜绝重复申报。拟申请的工程中心不得与已有的国家级、部委和省(厅)级科技创新平台重复,已担任其他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的负责人和主要成员不得担任拟申请工程中心负责人。鼓励青年科研人员担任中心负责人。
三、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按照通知要求准备相关申报材料,于2025年5月27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四份报送至科研与对外合作部(17号楼325办公室),电子版(word版和pdf版)同步发至邮箱sxdzkjxykjb@163.com。
联系人:史政都 18636787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