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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2025]46号:关于2022-2023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标准的相关规定

发布日期:2025-12-01  来源:   点击量:

各二级学院:

科研与对外合作部结合前期对我校现存科研项目成果摸底,现对2022年与2023年获批立项的省级与校级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的结题标准做如下明确规定:

1.省级科技创新计划项目若以论文申请结题,需以山西电子科技学院为第一或唯一署名单位发表1篇E类级别及以上学术论文,或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认定的学术期刊上发表2篇F类级别学术论文(论文类别参照《山西电子科技学院学术论文类别认定办法》);

2.校级科技创新计划项目若以论文申请结题,需以山西电子科技学院为第一或唯一署名单位在学术期刊上至少发表1篇F类级别学术论文(论文类别参照《山西电子科技学院学术论文类别认定办法》);

3.省级科技创新计划项目若以专利及软件著作权申请结题,需授权1项国家发明专利、或授权2项实用新型专利、或授权2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或授权1项实用新型专利+1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4.校级科技创新计划项目若以专利及软件著作权申请结题,需至少授权1项实用新型专利或1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科研与对外合作部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