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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2025]20号: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6-20  来源:   点击量:

各二级学院: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的通知》(晋教科信函〔2025〕9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教育强省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提升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服务区域高质量发展,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工作的意见》(晋教科〔2019〕3号),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高校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

一、项目分类

本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计划项目分为五类:科技创新项目、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青年教师科研创新能力支持项目、决策咨询(智库)研究项目、科技成果转化培育项目—“人工智能+教育”创新应用项目。

(一)科技创新项目、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1.申报范围:山西省高等院校(含高职院校)。

2.申报条件:项目申请人应为我省高等院校科学研究

一线工作的青年教师,年龄不超过40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人员不得申报。

3. 遴选支持:学校以限额申报方式组织开展,硕士学位以上授权高校每校两类项目共推荐不超过15项,其他本科院校(含职业本科)每校两类项目共推荐不超过10项,高职院校每校两类项目共推荐不超过5项。各高校结合学校发展实际自主确定申报指南、自行组织评审,学校对申报项目遴选、排序后报送至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委托第三方组织专家评审遴选后,确定立项名单,采用“省立项省资助”“省立项校资助”的方式支持项目实施。

(二)青年教师科研创新能力支持项目

1.申报范围:山西省普通本科院校。

2.申报条件:详见申报指南(附件1)。

3. 遴选支持:学校以限额申报方式组织开展。省教育厅委托第三方组织专家评审遴选后,确定立项名单。

(三)决策咨询(智库)研究项目

1.申报范围:山西省普通本科院校。

2.申报条件:详见申报指南(附件2)。

3. 遴选支持:采取揭榜招标的方式进行,每个选题立项1项。省教育厅委托第三方组织专家评审遴选后,确定立项名单。

(四)科技成果转化培育项目--“人工智能+教育”创新应用项目

1.申报范围:山西省硕士学位以上授权高校。

2.申报条件:详见申报指南(附件3)。

3. 遴选支持:学校以限额申报方式组织开展。省教育厅委托第三方组织专家对学校申报材料评审遴选后,确定立项名单。

注意: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我校有资格申报三类:科技创新项目、哲学社科研究项目、决策咨询(智库)研究项目。其中科技创新项目、哲学社科研究项目两个类别,科研部将聘请相关专家评审后择优推荐10个项目上报省教育厅。

二、材料要求

各高校要加强科研诚信和作风学风建设,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确保材料客观真实。

1. 科技创新项目、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高校须报送学校同意资助的承诺函、上一年度项目实施和结项情况报告、加盖公章的《山西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项目申请书》或《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山西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项目汇总表》或《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汇总表》的纸质文件(一式一份)及电子版(PDF和WORD格式)。

2. 青年教师科研创新能力支持项目。申请高校须报送加盖公章的《山西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科研创新能力支持项目申请书》《山西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科研创新能力支持项目汇总表》的纸质文件(一式一份)及电子版(PDF和WORD格式)。

3. 决策咨询(智库)研究项目。申请高校须报送加盖公章的《山西省高等学校决策咨询(智库)研究项目申请书》《山西省高等学校决策咨询(智库)研究项目汇总表》的纸质文件(一式一份)及电子版(PDF和WORD格式)。

4. 科技成果转化培育项目—“人工智能+教育”创新应用项目。申请高校须报送加盖公章的《山西省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培育项目申请书》《山西省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培育项目汇总表》的纸质文件(一式一份)及电子版(PDF和WORD格式)。

三、工作要求

(一)申报组织:本年度项目的申报组织与评审工作委托第三方机构(山西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进行。

(二)申报方式:以高校为单位正式行文统一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山西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

(三)经费支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经费已统筹在高等教育“百亿工程”中并下拨到高校,请各校按照本年度各类项目经费标准予以支持落实。

请各二级学院积极组织本学院教师申报,认真阅读三类项目的申报指南,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准备相关申报材料,并于2025年7月5日下午3:00前以学院为单位将项目汇总表及签字后的申报书(简装一式三份,A4纸双面打印)报送至17号楼科研部325办公室,同时将申报书电子版(PDF和WORD格式)打包发送至邮箱:sxdzkjxykjb@163.com。逾期科研与对外合作部将不再受理。

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后的项目申报书需最终胶装成册(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再次报送至科研部。

联系人:王康 15735171730